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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度「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經費增額補助及徵收第二次新計畫申請(9/14止)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0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113969號函、「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本校申請教育部『學海築夢計畫』校內審查作業效點」及「本校學生赴海外實習實施要點」辦理。
 
二、教育部為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加強人才培育與產業鏈結,提升高等教育國際化,並推動新南向政策及擴增海外實習選送人數,特訂旨揭計畫,相關申請資格如下:
(一)學海築夢:
1、已獲得教育部本(107)年度學海築夢計畫補助經費,預計於原核定計畫下擴增選送學生名額者,且限未申請變更實習機構、未降低選送學生人數、選送學生名單不重複者,得申請107年度「學海築夢」原計畫補助經費及選送學生人數增額計畫。
2、預計107-108年選送學生赴非新南向國家實習,擬提新子計畫案者,得申請教育部第2次學海築夢申請案試辦計畫。
(二)新南向學海築夢:
1、已獲得教育部(107)年度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補助經費,預計於原核定計畫下擴增選送學生名額者,且限未申請變更實習機構、未降低最低選送學生人數、選送學生名單不重複者,得申請107年度「新南向學海築夢」原計畫補助經費及選送學生人數增額計畫。
2、預計107-108年選送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實習,擬提新子計畫案者,得申請教育部第2次新南向學海築夢申請案試辦計畫。
 
三、為符報教育部時效,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07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將校內申請初步計畫書及相關申請文件(如附件4-6)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事務組張心玲小 姐 收 ,另將初步計畫書電子 word 檔傳送oia.exchange2@mail.nsysu.edu.tw
 
四、旨揭計畫詳細資訊、申請文件表格及相關辦法歡迎至本校國際事務處網頁(http://oia.nsysu.edu.tw/files/13-1328-190198.php?Lang=zh-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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